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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上~湖北±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线路 工程(泸定段)建设范围内停止基本建设 和控制人口增长的通告
2023-06-07 17:09:30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4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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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湖北±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线路是国家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实现更大范围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更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工程,关系着我国能源安全和“双碳”目标实现。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止基本建设和控制人口增长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域):烹坝镇黄草坪、固包、喇嘛寺、马厂、沙湾;泸桥镇咱里、山岔、海子环环、木杉、磨河、紫河;冷碛镇松林坪、杵坭、瓦斯营盘;兴隆镇沈村、阳山、毛家寨、马桑坡、和平、盐水溪等村征地范围内(含未征地线路通道下方)。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控制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已取得审批手续,还未动工或动工未完工、房屋完工未装修的,一律停止建设。凡在本通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木和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一律不列入补偿范围,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

三、控制区域内的人口自然增长须符合国家政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依法或按规定正常调动工作人员、婚嫁、合法生育婴儿、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招公聘人员、大中专毕业未就业回原籍、劳动改造期满回原籍等国家政策允许人员迁入人口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对自行入住并在上述区域内无户籍的人口,一律不按拆迁户对待。

四、县市场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暂停上述区域内一切工商、商务和农村经合组织等相关证照审批工作。

五、泸桥镇、冷碛镇、烹坝镇、兴隆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县政府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乱占、乱建、乱种、擅自开发土地和迁入人口等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依法打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