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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水利局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3-11-14 09:18:39
来源:
泸定县水利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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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全县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分布于各个乡镇,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泸定县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分布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