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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运用的通知》(川水函〔2024〕686号)要求,我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渡河泸定县咱里村段右岸进行了复核,经现场测量和洪水分析计算后,对该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了调整,并上报省水利厅同意。
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相关规定,现将大渡河泸定县咱里村段右岸K375+119~K376+202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公告如下。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