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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汇总)
2024-11-28 16:48:58
来源:
泸定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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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 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53号)要求,结合2024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泸定县14个项目(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农村)、泸定县数字化档案馆建设、烹坝镇村级运维藏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德威镇村级运维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融媒体中心有线电视运转经费、兴隆镇村运维和基层组织经费、得妥镇村级运维基层组织服务群众、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羊圈沟及周边品质提升工程、统计局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第四中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第二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农牧农村和科技局“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圈舍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县)、泸定县水利局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被监控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分析。绩效监控分析汇总报告如下:

一、绩效监控基本情况

(一)监控内容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 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53号)文件,本次绩效运行监控重点是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的主要内容是:

1.目标保障情况: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执行情况。

2.目标实现程度:项目阶段性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预期的效益以及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相关指标是否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的契合、偏离程度。

3.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重点监控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支付方式、拨付使用、资金安全等情况。

4.目标运行预测:项目需求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发生了调整,是否需对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调整,项目绩效偏离的主要原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监控程序

1)根据监控内容实施绩效监控,编制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同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分析表》;

2)涉及重点监控的部门对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对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分项目填报《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分析表》、汇总撰写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

3)对绩效运行存在偏差的项目,提出纠偏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4)充分运用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财政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整改要求,逐一对照核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工作开展的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

5.《四川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 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453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二)绩效工作开展整体情况

1.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资金收入

监控运行分析汇总截至20241031日,被监控项目财政拨款收入11,709.02万元。

2)资金支出

监控运行分析汇总截至20241031日,被监控项目财政拨款支出1,079.05万元。

三、绩效监控结论及监控分析

本次绩效监控主要对目标保障情况、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运行预测四方面进行检查并分析,重点对被监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分析。

(一)目标保障情况

分析组向被监控项目所在部门索取了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执行情况,被监控的14个项目所在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针对专项预算项目实施和进度管理均制定了相应实施计划和进度管理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评价分析:本次绩效监控运行项目所在部门对绩效目标具有基本的保障能力,可以较好地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和完成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二)目标实现程度

分析组通过检查被监控项目截至20241031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被监控项目已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相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三)预算执行进度

分析组检查了被监控部门及被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以截至20241031日为时间基点,综合计算得出标准完成率为10个月/12个月=83.33%经汇总分析,本次被监控项目财政预算平均执行率为26.06%

(四)目标运行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收入

预算支出

预算执行率

泸定县民政局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农村)

207.15

146.46

70.70%

泸定县档案馆泸定县数字化档案馆建设

200.00

173.00

86.50%

泸定县烹坝镇人民政府村级运维、藏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

60.00

60.00

100.00%

泸定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149.97

106.00

70.68%

泸定县德威镇人民政府村级运维、基层组织服务群众

140.00

140.00

100.00%

泸定县融媒体中心有线电视运转经费

134.00

114.00

85.07%

泸定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村运维和基层组织经费

125.00

125.00

100.00%

泸定县得妥镇人民政府村级运维、基层组织服务群众

120.00

120.00

100.00%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羊圈沟及周边品质提升工程

1,800.00

385.99

21.44%

泸定县统计局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118.40

104.85

88.56%

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泸定县第四中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600.00

189.68

31.61%

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泸定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1,000.00

311.87

31.19%

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圈舍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县)

2,510.50

9.00

0.36%

泸定县水利局泸定县集中供水工程

7,681.00

1,882.72

24.51%

合计

14,846.02

3,868.57

26.06%

根据上述完成率分析预测:①涉及村级运维及民生保障、经费类项目,确定本年度期末可以完成;②存在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2个建设类项目,截至监控日仍未招标完成,预计本年度期末不可能完成;③涉及地区基础设施、产业改扩建项目,因工程进度缓慢,验收周期较长,预计本年度期末不可能完成;④涉及灾后重建、集中供水工程,因工程进度缓慢,验收周期较长,预计本年度期末不可能完成。

四、项目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本次监控14个项目所在单位均认真贯彻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项目绩效管理中心思想,在部门履职与项目规划上坚持同步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在项目监管、目标审核、预算执行等控制方面仍有不足,需加大项目日常监管力度,及时跟踪目标审核与完成情况、预算执行进度,切实保障项目在既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各项预算绩效指标,为项目效益发挥提供坚实有力的运行环境与考量基础。以此分析组认为泸定县财政局应要求本次监控14个项目所在单位在针对项目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并明确被监控单位本级预算绩效工作闭环:由支出管理科室负责绩效目标申报与审核跟踪,并督促推动绩效监控、评价及绩效结果应用,同时对归口部门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及监管,并在当年及来年及时根据项目绩效结果主动申请调整资金投向、增减预算、清理退出。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目标设置与完成情况较差

通过监控运行分析,发现被监控项目存在目标设置不完整及完成情况较差的情况,如“泸定县烹坝镇人民政府村级运维、藏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项目,未对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进行申报,建议:烹坝镇人民政府加强目标审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本身特性,以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为把手,强化目标考核机制,保障所有项目目标、绩效指标均可考量,有理有据,更多具体详见附表12024年度泸定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汇总清单(监控)。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通过监控运行分析,本次被检查14个项目中存在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过低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收入

预算支出

预算执行率

建议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羊圈沟及周边品质提升工程

1,800.00 

385.99 

21.44%

建议收回部分预算资金

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泸定县第四中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600.00 

189.68 

31.61%

建议收回部分预算资金

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泸定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1,000.00 

311.87 

31.19%

建议收回部分预算资金

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圈舍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县)

2,510.50 

9.00 

0.36%

建议收回部分预算资金

泸定县水利局泸定县集中供水工程

7,681.00 

1,882.72 

24.51%

建议收回部分预算资金

合计

13,591.50

2,779.26

20.45%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报告中涉及的预算数、支出数取自预算一体化系统,由于四舍五入,故存在部分数据增减后有尾数差异。

(二)本次绩效监控仅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控,未对目标设置合理合法性进行审定。

(三)因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被监控单位普遍存在账务处理不完整、需要调账但未调账的情况,故本次监控的预算执行数据均来自一体化平台系统,未对被监控单位财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

 

附件:2024年度泸定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汇总清单(运行监控)

 

 

 

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日    

2.2.-监控汇总报告附表-1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