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授权,我局承担四川林康瑞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省水文基础能力提升甘孜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2月6日我局对以上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6日- 2024年12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6-3126860
地址:泸定县田坝政务中心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邮编:626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省水文基础能力提升甘孜水质监测 中心建设项目 | 甘环审批(泸)〔2024〕3号 详见附件1 | 2024.12.6 |
2 | 四川林康瑞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甘环审批(泸)〔2024〕4号 详见附件2 | 2024.12.6 |
附件1:甘环审批(泸)20243号关于四川省水文基础能力提升甘孜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docx.docx
附件2:甘环审批(泸)[2024]4 号关于四川林康瑞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