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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硬梁包水电站下闸蓄水的通告
2024-12-06 16:12:15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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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硬梁包水电站计划于2024年12月7日零时正式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水库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影响区域

硬梁包水电站大坝上游两岸水位1246米高程以下为水库蓄水淹没影响区域及范围,硬梁包坝址以下至大岗山库尾为减水河段影响范围,水库蓄水区淹没影响区域主要包括冷碛镇(桐子林村、木瓜沟村、金鸡坝村、杵坭村、金华村、瓦斯营盘村、邓油房村、联合村);兴隆镇(沈村、堡子村、乌支索村)等沿河村组。下闸蓄水后减水河段影响范围主要涉及德威镇(磨子沟村,堡子村、河坝村、寨子村、奎武村、沙坝村,长沙坝村、安家湾、刘河坝村);得妥镇(马列村、金光村)等大渡河两岸沿河村组。

二、下闸蓄水计划

自2024年12月7日零时起,开始下闸蓄水,预计2024年12月16日完成蓄水目标。

  三、下闸蓄水后沿河水位变化情况

  近坝前水位将逐步抬升,2024年12月16日前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1246米。坝址以下减水河段将保持生态流量运行,受生态电站机组调试影响,水位变幅将达到2至3米。

  四、蓄水期间有关要求

(一)蓄水期间,硬梁包水电站水库及电站上、下游河道内的水位变动幅度较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已征收土地的水库影响区及下游河道水位变化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矿、挖砂、游泳、漂流、放牧等活动或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其他活动。

(二)蓄水期间,水库周边易产生边坡变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三)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监护好家中需要监护的特殊人员(未成年人、聋哑人、有智力障碍的人员、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及其他需要监护的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

(四)蓄水影响区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志,组织巡查人员加强库区及影响区安全检查巡查,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区域及周边易产生边坡变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区域,发现地面、房屋开裂要及时上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沿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蓄水期间,甘孜州水文中心、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泸定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林草局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六)蓄水影响区域范围内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电站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有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硬梁包水电站蓄水期应急值班电话:

(0836)3123137(泸定县防汛指挥部)

(0836)3123137(县防汛办)

(0836)6882888、6882889(硬梁包水电站中控室)  

特此通告。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