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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2-31 09:38:29
来源:
泸定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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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抓生态理论武装有欠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与制度漏洞。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进度跟踪和督促检查工作,构建起“党组统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股室具体落实、全员协同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方案。局党组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明确每个问题由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对应股室承担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的20个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5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建立健全制度44个,其中新建制度9个,修订完善35个。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反馈问题:抓生态理论武装有欠缺。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5日修订并印发了《泸定生态环境局“第一议题”制度》,8月以来局党组会、局务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9次。二是今年以来召开15次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精神,完成“两个确立”“两个结合”、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补学。三是截至目前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领学重要会议精神及党的政治理论15次。

(2)关于“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0日制定了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党史等党的政治理论学习5次。二是制定中共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内容审定表,严格执行会前审核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会前内容审核5次。三是党组书记主动示范带动,带头发言5次,分管党务工作班子成员具体谋划和组织开展相关学习5次。

(3)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等法律法规学习5次,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省、州组织的执法大练兵、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枫桥经验”专题研讨班、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等培训4次。二是9月10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件办理培训会,重点讲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11月10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学习。三是对县域内在建项目开展日常检查3次,分别是2025年9月4日检查四川林康瑞发报废汽车拆解项目,9月30日检查中铁十二局宝灵山隧道一横,10月20日检查泸石高速TJ5标得妥综合场站,发现问题4个,完成整改4个,县内弃渣场扬尘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2.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2025年1至9月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3次,将其纳入班子及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和纪律监督检查范畴,严格落实“五纳入三报告一通报”制度;二是强化研判实效,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局党组已于6月12日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学习县委宣传部印发的《2025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提示》,9月24日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学习县委宣传部印发的《2025年第三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提示》,结合单位实际分析风险隐患、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实现剖析全覆盖。

(5)关于“保密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20日明确定密责任人及涉密人员并建立工作秘密事项清单。二是于6月20日对涉密人员11人开展保密审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16人完成了2025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考试。三是于6月20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9月3日开展2025年第三季度保密专题学习。四是于6月20日制定并下发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载体管理、涉密计算机管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五是完成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标识张贴并建立涉密(非涉密)计算机、移动介质使用情况台账。六是班子成员牵头针对涉密文件管理、涉密载体管理等于6月23日开展保密工作排查。七是局党组书记于8月29日对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和涉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肃保密纪律。

3.反馈问题:开展主题教育不深入不扎实。

(6)关于“工作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5日印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公文处理制度》,8月以来,规范审核公文100余份。二是8月以来,班子成员累计审核公文100余份,未出现代写、雷同现象。

(7)关于“自我剖析不到位,材料撰写应付交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以来,累计审核剖析检查材料15份、研讨发言材料3份、随机发言材料6份,因问题查摆不精准、原因剖析不透彻退回修改2份。二是9月17日,党组书记、局长曹雪峰对龙沛红、李洁两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谈话提醒5人次。

4.反馈问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8)关于“两山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4日组织发改、农牧等9个部门召开了“两山”基地成果巩固协调会,结合《泸定县生态环境责任清单》进行解读,梳理短板弱项,强化部门协作。二是强化环评服务指导,分别于8月15日和18日对2026年泸桥镇和兴隆镇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出具环评意见,确保项目落地实施。三是8月15日在泸定桥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两山”理论20年宣传活动。

(9)关于“美丽河湖创建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4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协调会1次,进一步解析创建美丽河湖创建申报指标。二是及时向州生态环境局汇报,2025年州局未对我县下达创建任务。三是分管负责人张翼同志就分管工作不力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了书面检讨。

(10)关于“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9日印发《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测管协同”工作方案》(泸环发〔2025〕33号)。二是按时间节点开展5次以上宣传活动,如:“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8·15”全国生态日等宣传工作,提升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9月4日组织发改、农牧等9个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反馈问题:履职尽职,担当作为有差距。

(11)关于“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执法大队人员不足的情况,已向州生态环境局汇报并纳入2026年度招聘计划。二是2025年9月至11月,对县域内13家汽修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41个,正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12)关于“案卷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0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案件办理培训会,重点讲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二是9月17日局主要领导对办案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重点强调“把好责任关、把好程序关、把好质量关”,以规范、严谨的要求,办理好生态领域处罚案件。三是截至11月10日,召开4次案件会审会,就案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核。

(13)关于“环境监测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2日对过期耗材试剂按程序进行了采购补充,主要为PH缓冲液、氨氮试剂等5项,金额16800元。二是3月4日制定了《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度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方案》,截至目前已开展水质采样、便携式有毒气体测定等业务培训5次,逐步提升了监测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组织监测站人员2人积极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试。

6.反馈问题:督查利剑作用发挥不明显。

(14)关于“重点领域重检查轻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25日制定了《2025年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泸环〔2025〕36号),并针对发现的4个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二是2025年9月3日,针对县域内污染源检查情况建立了执法检查回访机制,截至目前开展回访4次。

(15)关于“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核与辐射”、打击危险废物犯罪等专项行动档案卷宗缺失问题,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档案卷宗管理,并将检查照片与检查表归集整理、形成专卷,严格落实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资料完整可溯。二是分别于3月25日、5月14日、6月18日、8月5日、11月6日等对泸定县人民医院、冷碛镇卫生院、华秦口腔共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全覆盖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三2025年以来,紧盯生态环境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精准打击、排污许可证后全链条执法监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危险废物规范化管控等专项行动43次,累计检查企业53家,有效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守牢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四是2025年9月8日制定了《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2025年专项行动检查计划》。五是建立了县域内2024年、2025年在建项目清单。截至目前,对3个在建项目开展了检查。六是2025年9月9日制定了《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双线归档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

7.反馈问题:统筹调度作用发挥不充分,跟踪监督不到位。

(16)关于“督促整改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整改单位报送的整改资料进行核实,并到现场进行复核,8月以来开展复核4次;二是对央督、省督整改问题实施月调度机制,动态掌握整改进展,8月以来开展调度3次。三是对央督、省督反馈整改问题建立了“一问题一档案”,确保整改全过程资料收集齐全、分类清晰、归档规范。截至目前归卷7卷。

(17)关于“巩固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县第一、二轮央督、省督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第三轮省督反馈6个问题,已完成5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二是2025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开展央督、省督反馈问题“回头看”的通知》(泸环委办〔2025〕23号),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改“回头看”,目前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了回头看报告,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县水利局已督促企业于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了遗留废弃设施的清理,并常态化开展巡河和“清四乱”工作。

8.反馈问题: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8)关于“党组工作条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规则》。二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实行议题清单书记审核制,党组书记每月主持召开党组会,及时研究全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以及大额资金等,8月以来召开6次党组会议。三是落实末位发言制,8月以来召开6次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发扬了民主集中制。

(19)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守政治规矩,坚持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以及大额资金等集体研究决策。二是于8月29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规则》《泸定生态环境局局务会议规则》。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未见党组会、局务会会议纪要的不予拨付。

(20)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9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规则》《泸定生态环境局局务会议规则》。二是规范议事程序,实行议题预告制和班子会前会商制,由议题提交领导会前充分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在讨论过程中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专人记录形成纪要,重要事项明确责任人和时限,8月以来召开的6次党组会议,均按照此规定执行。三是9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规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民主决策的意识。

9.反馈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偏差。

(21)关于“规矩意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开展整改以来通过党组会5次、干部职工会6次、谈心谈话2次强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律要求。二是通过会议对班子成员提出要求,要如实撰写党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剖析等材料,党组书记及党组会议审核各类重要材料11份,要求修改材料5份,确保材料真实高质量。

(22)关于“自我剖析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班子及干部职工形成问题清单6份,查摆问题20个,其中深挖根源、具有深度的问题5个,整改完成20个,整改完成率100%。二是9月17日,党组书记、局长曹雪峰对龙沛红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今年累计审核民主生活会材料11份,要求修改材料5份。

10.反馈问题: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

(23)关于“请销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8月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请(休)假暂行管理办法》《泸定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考勤考评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制度》,严格履行请假书面申请、逐级审批,假期结束及时销假。二是8月以来安装指纹打卡机,执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对外出人员实行外出登记报备制度。三是对打卡情况于次月进行通报,1名干部职工因上班迟到在9月3日职工会上进行了检讨。

(24)关于“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请(休)假暂行管理办法》《泸定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考勤考评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并利用8月、9月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4次进行了学习,持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纪律意识、红线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9月8日组织干部职工围绕身边反面典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常态化谈心谈话3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反馈问题: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差距。

(25)关于“指导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8日建立项目预审机制,对3个项目开展环评预审,分别于7月16日和8月23日为高温合金和水电解制氢2个项目提供环保政策咨询。二是强化企业的靶向服务指导,结合环评开展排污许可证现场帮扶,指导17家企业落实环评要求,完善排污许可证。三是9月5日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培训会,发送提示函8份。

(26)关于“为企业出谋划策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更新将18个重点项目纳入环评服务清单台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截至目前共发放环评服务提示函18份,积极配合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深入企业4次。二是主动跟踪燕子沟镇滨河道路一期、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环评进度,为高温合金和水电解制氢2个项目提供环评服务指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8月27日到山盛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现场开展指导服务工作,督促企业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入库等工作。

12.反馈问题:“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

(27)关于“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第一议题”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公文处理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等制度,党组会、局务会实行学习内容书记审核制,有效杜绝了学习泛滥性和灌输性学习。二是制定了2025年业务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解读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组织学习15次。三是利用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材料实行层级审核制,提升文稿质量和行文规范,杜绝文风不实的现象。

(28)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会议记录书写要求》,局务会、党组会会议记录均实行层级审核,8月以来,班子成员及党组书记共审核局务会、党组会会议记录9份。二是于9月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会议记录进行培训,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增强做好会议记录的责任感。三是分管领导牵头,对分管股室会议记录进行抽查,及时纠正错误。

(29)关于“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升干部职工档案意识。二是加强工作交接的监督,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全程参与工作交接,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情况。三是9月2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各股室、站、队工作人员分工。

 13.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30)关于“发放津补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9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读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重点学习专题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内容,从正负面清单、表现形式、原因分析、答疑释惑、典型案例等逐条学习,防止因对政策不了解而出现违规行为。二是8月2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确保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三是于10月30日第14次党组会组织学习了《甘孜州州级政策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甘环办发202529号),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3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93日,910日组织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甘孜州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甘孜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泸定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标准及报销程序。二是918日,党组书记曹雪峰对分管办公室、财务室的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三是8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泸定生态环境局工作餐报销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程序规范、符合标准。三是1030日第14次党组会组织学习了《甘孜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甘委办202535,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原则,确保公务接待执行不走样  

(32)关于“公车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8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派车审核制,实行车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维修为泸定县广辉汽修店)。三是涉及1万元以上大额维修费需经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截至目前通过局务会议审核涉及大额维修1次。

14.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有漏洞。

(3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拨付的冷碛、烹坝等4个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完善拨付资料,补充收集了研究资金拨付的会议纪要及该项目抽验情况表等;对李雪梅多报出差费150元进行了核实并追缴。二是8月2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补充规定》,9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办公室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局出差审批制度,规范报销审批流程。三是9月8日,分管领导黄仕光、祝晓康集中与财务室、办公室开展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了财经纪律。三是10月30日第14次党组会组织学习了《甘孜州州级政策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甘环办发202529号)。

(34)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专业知识自学,制定自学计划,明确每月自学不少于2次、每次自学时长不低于1小时,通过系统学习逐步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压实规范核算责任,明确各项财务活动的核算方法、流程和标准,对核算中不明白的问题,主动通过咨询州局财务审计科、县内其他单位会计人员等方式寻求解答,确保会计核算逐步规范到位。三是9月22日财务人员参加了甘孜州财政局关于举办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

(35)关于“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2021年工会经费购买职工慰问品发放进行了核实,针对2020年元旦、端午无物资发放花名册进行了补充完善,针对2021年清单与购买发票人数不一致情况进行了核实,发票18人,清单签字17人,其中1人为当时办公室工作人员邓笑嫣领取后未签字,本人已作了书面说明并补签。二是为规范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确保工会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已通过县总工会审核,并在县建设银行单独开设工会账户,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三是加强对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局党组第5次会议研究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适时组织对财务及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10月30日第14次党组会组织学习了《甘孜州州级政策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甘环办发202529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财务系列制度》(甘环办发202595号)。

15. 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

(3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 2023年5月采购的20台打印机和2024年9月采购的LED显示屏已按规定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管理。二是8月2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3日下发《泸定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归还制度,明确使用责任,规范资产管理。三是于9月10日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泸定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升办公室、财务人员资产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于10月30日第14次党组会组织学习了《甘孜州州级政策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甘环办发202529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财务系列制度》(甘环办发202595号)。

16.反馈问题:建设项目管理不严、监督不力。

(37)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组织班子成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及法规学习2次,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题学习《泸定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泸府办〔2021〕21号)等;二是9月1日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

(38)关于“项目监管缺位、推进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组织班子成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及法规学习2次,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题学习《泸定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泸府办〔2021〕21号)等;二是9月1日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三是已完成得妥、德威、冷碛、泸桥污水项目结算、决算工作。

(39)关于“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组织班子成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及法规学习2次,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泸定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泸府办〔2021〕21号)等,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9月1日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泸定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需求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7.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

(40)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以来召开6次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同步开展了1次党务工作标准流程专题培训;二是审核2024年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5份,202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材料8份,党组书记针对材料不达标情况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三是党组书记、分管党务工作领导已开展党建工作检查3次,形成整改清单3份。

(41)关于“支部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支部委员组织关系动态管理台账》累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5人次。二是6月3日召开了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会和党支部新一届支委会,整理会议记录、选票存根、公示等材料1套,全部归入支部档案。

18.反馈问题:落实选人用人政策不扎实。

(42)关于“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甘孜州生态环境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执行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招聘、考核流程。二是2025年8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8次,均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按要求确定参会范围和三分之二人数才能召开的规定,邀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局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会上不作表态发言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三是9月23日局党组按照相关规定,对临聘人员刘雪莉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

(43)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长期空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23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委办〔2019〕80 号)。二是结合各股室职能及人员履职实际,各分管领导推荐了局内设机构负责人拟任人选。三是9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股室主要职责》,确定了内设机构负责人。

(44)关于“聘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甘孜州生态环境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二是9月23日局党组会按照相关规定对临聘人员刘雪莉工作进行调整。三是局党组书记于12月12日对局班子成员和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严肃临时聘用工作要求。

19.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45)关于“联系群众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20日组织召开2025年度信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总结2025年1—5月信访工作,安排部署了2025年下半年信访工作。二是11月6日组织召开2025年下半年信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及时转、限时办、适时督”专项行动的通知》《信访工作条例》,安排部署2026年信访工作。

(46)关于“廉政教育常态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以来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制定并印发《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人员谈话1次”,目前完成谈心谈话23人次。三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5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2次(覆盖40人次),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1次。

(47)关于“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8月29日,第11次党组会上对廉政档案填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再安排、再强调;二是5名未按要求完成廉政相关材料签字、未填报车辆、家庭收入及房产情况的干部,9月24日在干部职工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48)关于“雪域清风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二是结合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安排1名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党风廉政建设资料。三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5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2次(覆盖40人次),开展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学习1次。

(49)关于“日常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整改以来,对泸定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谈话,及时传达中央、省、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重点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地见效。二是对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监督,适时开展纪律抽查、列席内部会议,通过监督督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等制度,为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20.反馈问题: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

(50)关于“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第三轮省督思想类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报送销号资料;住建部门污水管网改造2.4公里完成施工,由于整改时限是2026年12月,县环委办已于9月9日向县住建局印发提醒函并将持续督促按期销号。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拧紧整改“责任链”。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定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巡察整改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整改过关的松懈心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地、整改成效是否巩固,对思想不重视、推进不力的责任人及时约谈提醒,确保整改责任始终压紧压实。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织密整改“保障网”。

针对整改过程中暴露的制度短板,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制度》,明确整改事项的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销号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留存完整佐证资料归档备查;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定期评估成效、动态优化措施。同时,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通过开展执法回访、比对生态环境数据等方式,检验整改是否解决实际问题,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拓展整改“辐射面”。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全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重点围绕执法监管、项目审批、物资管理等关键环节,深挖类似问题、潜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同时,推动整改成果向业务工作转化将整改中形成的制度,融入日常工作;把整改中总结的经验,用于提升生态环境服务质效,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以巡察整改实效护航泸定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6-3126860;邮政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田坝政务中心二楼;电子邮箱:1164658748@qq.com。

 

 

 

 

中共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