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审计局于2025年5月16日至8月25日对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化林村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传统村落历史民居保护性修缮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4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4个,截至公告日4个问题均完成了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要素保障,及时申请和办理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施工合法、合规。二是举一反三,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严格建设基本程序,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关于“未履行初步设计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补充完善初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化林村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传统村落历史民居保护性修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泸发改〔2025〕249号),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关于“过控及结算审核咨询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全面核实过控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具体事项,合理确定应付资金,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已要求过控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提交相关成果资料。
整改结果:已整改。
4.关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15.1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进行了核实,确认属实,后期将根据核实结果,据实办理结(决)算,保证工程价款结算真实、准确,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无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建议,我单位全部采纳: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参建单位管理。二是强化投资政策学习,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三是夯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
特此公告。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