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审计局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5月23日对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审计报告共反馈了10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7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3个。
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针对反馈的10个问题,逐项建立了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表以及审计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岗、压实到人。截至本公告日,已完成整改问题8个,整改完成率为80%;其余问题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整改中。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预算指标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7月25日我局召开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二是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预算指标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未及时清缴存量资金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代管资金12004元已于2025年9月8日上缴国库;二是银行存款4199元已于2025年4月29日上缴县财政局。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7月25日我局召开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泸定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加强公车维修流程管控。
4.关于公务接待一函多餐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7月25日我局召开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了《甘孜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修订完善《泸定县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二是对照《甘孜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泸定县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把关2025年1月以来的接待范围与标准、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登记程序、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
5.关于贯彻厉行节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厉行节约专题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引导树立“过紧日子”观念,将节约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二是建立健全全局厉行节约管理制度。
6.关于应急管理津补贴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泸定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实施办法》,对发放范围、标准等作出明确要求,确保规范发放各项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备案审核,抄报州应急管理局。二是将我局6月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审核。三是已追回多发放的伙食补助费540元。
7.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50.92万元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我局将泸定县综合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泸定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录入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并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于2025年8月25日支付泸定县应急避难场所以及泸定县综合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合计50.92万元。
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7月25日我局召开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是修订完善《泸定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涉及工程类项目资产,需要逐一核实,所以未整改到位。目前,我局已修订完善《泸定县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我局落实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摸清底数。对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涉及需要划转的固定资产,已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局申请划转,待批复后进行划转。
2.关于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涉及资产入账划转的问题,所以未整改到位。目前,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再梳理,内部审计提出的单位制度未建立健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支付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整改,建立健全了《泸定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泸定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泸定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各项制度办法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待相关部门批复后进行划转。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建议,我单位全部予以采纳,并已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定期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和差异,对执行缓慢的项目及时预警并督促加快进度。定期清理与盘活存量资金。每年末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规定的存量资金,按规定程序上缴财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修订完善了《泸定县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从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护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更加规范有序,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三是规范各类资金支付。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和发放程序,修订完善《泸定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范围。对在建工程等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审核拨付工程款,确保资金支付合规、安全、高效。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泸定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