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审计局于2025年3月至4月对我单位进行泸定县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10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8个,分阶段整改2个,本单位及时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项部署整改及整改,截至公告日整改了9个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未及时兑现补贴资金1.24万元及多支付补贴资金2000元的整改情况。
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已于2025年5月将未兑现1.24万元补贴资金兑现给消费者;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多支付的2000元已于2025年5月退回国库。督促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加强预算法学习,开展培训,指导预算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2.将国债资金拨至施工单位监管账户,导致1907.75万元脱离财政监管的整改情况。
县水利局已于2025年7月14日、7月15日将1182.79万元国债资金、利息0.78万元归垫并上缴国库。督促县水利局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资金。
3.竣工项目未办理财务决算的整改情况。
截止2025年8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已完成项目财务决算工作。督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及时办理项目财务决算。
4.超合同约定支付一般债券资金93.33万元的整改情况。
截止2025年底县公安局已将资金悉数收回并缴回国库。督促县公安局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资金,不得超合同支付项目资金。
5.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开工两年未有实质性进展的整改情况。
截止2025年8月,四川泸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实施新型轻工业生产基地1号楼建设。督促四川泸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并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6.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82.8万元的整改情况。
甘孜州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资金80.39万元已于2025年4月全部拨付;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资金2.4万元已下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按照项目进度申报资金,加强预算法学习,指导预算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7.资金未下达,涉及135万元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已于2025年11月6日下达县林草局,县林草局已形成支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按照项目进度申报资金,加强预算法学习,指导预算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开工项目未取得项目许可证的整改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已取得第四中学教师周转房及第二中学学生宿舍建设施工许可证。督促县教育体育局加快办理,早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完成整改。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挤占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涉及资金51476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立行立改类问题,因2025年生均公用经费已使用完毕,无多余资金归垫,导致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泸定县第二高中,泸定中学在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初中部开支,由于两所学校2025年初中生均经费已使用完毕,无法归垫,经学校研究拟在2026年的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中归垫。
2.未按规定清理存量资金456.85万元,未上缴非税收入11.74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立行立改类问题,因代管资金还未办理拨付,无多余资金上缴,导致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1.岚安乡人民政府已完成整改,缴纳利息1729.65元,存量资金77875.48元;2.截止2025年8月21日,县教育体育局缴入财政局国库存量资金67.91万元,剩余392.24万元(存量资金381.15万元,非税收入11.09万元)待财政代管资金拨回后缴回国库。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建议,我单位采纳3条: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及时下达资金。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审计局建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存量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泸定县财政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