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和省州相关要求,现将我县乡镇辖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乡镇辖区防汛行政责任人、水库责任人、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切实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表:
1、泸定县2026年度各乡镇辖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泸定县2026年度大江大河(大渡河)乡镇辖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泸定县2026年度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4、泸定县2026年度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名单
泸定县水利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