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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公告
2026-05-13 09:03:56
来源:
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数:
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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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泸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兹定于2026年5月21日举行泸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21日上午10点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泸定县全域范围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主要内容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否合理。

四、听证参加人

1.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政府办、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螺沟直属分局等单位代表,以及泸桥镇、烹坝镇、岚安乡、兴隆镇、冷碛镇、德威镇、得妥镇、燕子沟镇、磨西镇等各街道、乡镇代表。

2.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经按此公告申请听证,领取《听证通知书》的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申请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持《泸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到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报名(填写申请表地址: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335办公室;联系人:王小璠;联系电话:0835-3126479)。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根据听证人数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发送《听证通知书》。

六、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泸定县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泸定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并由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听证通知书》。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泸定县实际情况,对本次泸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泸定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听证会举办机构。

5.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电话: 0836-312647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