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泸定县顺河堰灌区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与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等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泸定县顺河堰灌区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与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2.项目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用水权改革要求,规范顺河堰灌区农业用水权分配、确权登记、流转与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泸定县实际,制定了《泸定县顺河堰灌区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与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的开展是为了征询相关利益群体、社会公众对项目决策的看法、意见、态度、建议等内容,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共创和谐稳定的社会,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顺河堰灌区范围内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民小组、用水农户及其决策事项涉及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人群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该项目决策开展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5.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调查问卷

四、公示说明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和诉求,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和分析。
(二)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7天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社稳评估单位:四川致高(泸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7883651061 电子邮箱:1220367132@qq.com
特此公告。
泸定县水利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