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授权,我局承担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泸定县兴隆镇沈村上游段兴隆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于2026年7月8日拟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6-3126860
地址:泸定县田坝政务中心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泸定县兴隆镇沈村上游段兴隆沟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泸定县兴隆镇 | 泸定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河道综合治理范围为泸定县兴隆沟中下游,项目位于兴隆沟两岸,沿现有河岸线布置。项目综合治理河道长度977m,堤防914.47m,护脚62.53m,其中新建左岸堤防667.47m,护脚62.53m,新建右岸堤防247m。 | 详见附件1 | 项目于2026年6月30日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