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泸定县城区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兹定于2026年8月12日举行本次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8月12日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泸定县城区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范围内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核心内容为土地级别划分的科学性、基准地价标准的合理性。
四、听证参加人
1.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统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代表,泸桥镇、冷碛镇、烹坝镇、兴隆镇、得妥镇、德威镇、岚安乡等各乡镇政府代表以及技术单位代表。
2.按本公告提交听证申请,经审核通过并领取《听证通知书》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申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于举行前3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限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持《泸定县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到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5日。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发送《听证通知书》。
六、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泸定县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泸定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会资格,由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听证通知书》。
3.参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泸定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参会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泸定县城区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相关资料,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会后相关资料交由听证会举办机构留存。
5.参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除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统一收回。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电话:0836-3120457。
特此公告。
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