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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城区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2026-07-13 15:47:36
来源:
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数:
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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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泸定县城区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兹定于2026年812日举行本次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812日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泸定县城区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范围内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核心内容为土地级别划分的科学性、基准地价标准的合理性

四、听证参加人

1.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统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代表,泸桥镇冷碛镇烹坝镇兴隆镇得妥镇德威镇岚安乡等各乡镇政府代表以及技术单位代表

2.按本公告提交听证申请,经审核通过并领取《听证通知书》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申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于举行前3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限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持《泸定县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到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13日至2026年85日。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发送《听证通知书》。

六、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泸定县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泸定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申请人经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会资格,由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听证通知书》。

3.参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泸定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参会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泸定县城区及冷碛镇等6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相关资料,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会后相关资料交由听证会举办机构留存。

5.参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除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统一收回。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泸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电话:0836-3120457

特此公告。

 

泸定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6年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