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4年10月22日 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一)2024年新增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算总支出相应增加。
(二)2024年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根据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新增债务额度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新增举借债务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2024年3月1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4,073万元,执行中预计增加收入9,6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43,751万元,其中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4,114万元不作调整。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加9,678万元。主要增加项目:
(1)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增6,200万元。
(2)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3,12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1,55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奖补收入增加1,55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高海拔工龄折算提标补助)7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354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建议将今年新增的收入9,678万元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
(1)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增加6,200万元,用于泸定“9·5”地震德威镇地灾避险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770万元、泸定“9·5”地震得妥镇北头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1,930万元、泸定县泸桥镇泸桥村柏秧组二郎庙北侧崩塌等11处工程治理项目800万元、泸定县公安局监管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960万元、泸定县感知源系统集成(天网)项目1,090万元;泸定县X104泸岚路提升改造项目500万元、S435泸定县兴隆镇至汉源县三交乡(雅安界)公路改建工程150万元。
(2)上级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调增3,124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支出、调整工资、绩效工资、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五险一金支出、民生缺口支出、重点项目支出等。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新增人员经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根据目前的收入情况测算,县本级财政当年可安排收入预计为143,751万元,比年初预算预计增加9,678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预计支出安排143,75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998.5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20,000万元。
(1)执行中,根据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预计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8,000万元,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量调整为12,000万元。
(2)执行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190万元。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比年初人代会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总收入预计减少2,81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变动为23,188.58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情况,建议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作相应调整:
(1)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190万元,用于县水利局泸定县顺河堰水利工程3,840万元;用于城市发展公司泸定县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教育园区污水处理厂1,350万元。
(2)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相应调减8,000万元。其中:本级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调整为1,08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上述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后,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预计为23,188.58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计安排23,188.5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