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3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6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2026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县级预算以来,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结构发生变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下达,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和支出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已不适合继续按原批准预算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因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举债规模等情形,属于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预算调整情形,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将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事由
(一)2026年新增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四)根据省财政厅下达2026年新增债务额度通知,按照《预算法》要求,新增举借债务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调整只针对引起预算总支出(总收入)增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举债规模变化等事项。部门之间、支出科目之间的正常资金调剂,以及不改变预算总支出的细项调剂,不属于法定预算调整事项,按预算执行管理规定由县财政部门办理,不纳入本次调整方案。
二、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算调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次不作调整。调整后,均实现收支平衡。分项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2026年1月22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7,303万元,执行中预计增加收入14,217.26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21,520.262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4,822万元不作调整。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加14,217.2624万元。主要增加项目:
(1)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2,53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63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0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904万元。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1,110.2624万元。
(3)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增10,573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调增14,217.26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调增14,217.2624万元,其中:
(1)上级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调增2,534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支出、调整工资、绩效工资、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五险一金支出等。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0.2624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新增人员经费等。
(3)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增加10,573万元,用于泸定县南头村至发旺村公路改建工程600万元、泸定县X014泸岚路提升改造项目800万元、S435泸定县兴隆镇至汉源县三交乡(雅安界)公路改建工程2,000万元、泸定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晾晒场建设项目25万元、甘孜州留置中心综合保障区排水改造项目40万元、泸定县龙吟半岛、长堤湾畔、泸桥御景小区消防隐患整改项目20万元、川藏铁路泸定站通站道路工程5,000万元、泸定县口袋公园系统项目1,188万元、110KV田坝变电站至磨河沟电力迁改工程300万元、安乐坝至大转弯片区电力改迁工程100万元、四川民族学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提升改造项目100万元、泸定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4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根据目前的收入情况测算,县级财政当年可安排收入预计为121,520.2624万元,比年初预算预计增加14,217.2624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预计支出安排121,520.262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81.4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10,000万元。
(1)执行中,根据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预计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588万元,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量调整为10,588万元。
(2)执行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8,700万元。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比年初人代会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收入预计增加29,2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动为42,569.43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情况,建议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作相应调整:
(1)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8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相应调增588万元,其中:本级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调增58.8万元。根据《四川省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实施办法》,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按10%计提。
(2)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8,700万元,用于泸定县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11,000万元、泸定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主干管网改造项目3,700万元、川藏铁路泸定站交通枢纽中心建设项目6,000万元、泸定县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7,000万元、清欠专项债1,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上述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后,202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预计为42,569.43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安排42,569.4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和支出结构本次不作调整,仍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预算平衡与债务风险情况说明
(一)收支平衡方面。调整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未新增赤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不突破批准规模。
(二)债务合规方面。本次新增一般债券10,57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8,700万元,合计39,273万元。调整后县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7,017万元,距省人民政府核定2026年限额还有9,509万元空间。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资金实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按照专项债资金申报发行方案还本付息。
(三)库款保障方面。调整后县级库款保障水平预计保持在合理区间,暂付性款项规模控制在批准限额内,国库支付能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四、关于上级一般转移性和专项转移性支付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转移性和专项转移性支出补助收支执行情况。2025上级一般转移性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结余146,678万元,2026年当年上级一般转移性和专项转移性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11,600万元,本年已拨付一般转移性和专项转移性支付资金81,869万元,预计结余176,4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出补助收支执行情况。2025年上级专项转移性支付补助收入结余9,633万元,2026年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性支付补助收入预计9,767万元,本年拨付专项转移性支付资金3,203万元,预计结余16,197万元。
目前一般转移性和专项转移性支付补助结余资金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附件:1.2026年县级预算调整前后对照表
2.新增一般债券项目明细表
3.泸定县地方政府债券限(余)额调整情况表
4.专项债券项目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