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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 泸定县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2021-02-22 01:45:43
来源:
泸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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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泸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领导责任,切实提升火源管控、应急处置、组织执行三项能力,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抓工作部署,突出“细”字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双节”期间多次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按照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总体要求,全面构建了泸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

“双节”期间在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会完后,泸定县先后召开7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细化,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抓责任到位,突出“实”字

按照“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要求,严格按照泸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四级责任机制”,县级联系领导、各单位党支部、各单位干部职工春节期间,不低于3次到联系乡镇、村组、共建支部、结对认亲户全覆盖开展政

策法规宣讲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由县委组织出台《突出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向36个防火重点村选派36名“防火第一书记”,明确非重点村由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兼任“防火第一书记”,全面负责所派驻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通过“党员+”方式,得妥镇北头村护林防火队伍迅速壮大,成立了党员先锋队、巾帼志愿者队伍、大学生志愿队三大队伍,让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要求部署迅速落地落实,实现工作效率落实“双提高”。

德威镇充分依托护林员、草管员、综治维稳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采取“全面部署、广泛宣传、从严管控、建章立制、督导问责”五项措施共同发力方式,健全“镇—村—组—户”四级防火网络,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兴隆镇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在村与村之间相互 “联防联控”基础上,购买20余部远程望眼镜,分发到各村组,要求村与村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瞭望,实现了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无死角、无缝隙。

大喇叭天天响,随时随地提警醒。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在两节期间,利用新建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每天早、中、晚三次,每次1小时,播出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发规、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禁山令等信息。





三、抓防火宣传,突出“广”字

把宣传教育作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双节”期间实际,各乡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注意事项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利用结对认亲、条幅、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在重点路口、林区必经出入点等醒目位置,设置防火标识牌和张贴宣传标语。

坚持“逢会必讲、逢人必讲”,各村利用召开村民大会等事宜等机会广泛宣传,面对面宣讲防火知识,讲清政策、讲明危害,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抓火源管理突出“严”字

县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及规范爆竹燃放的通告》,春节期间开展了存放烟花安全离县、县内各代销店烟花回收销毁等工作,要求民爆公司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将已售卖到指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不放烟花爆竹过文明绿色年”,成为今年泸定城市“新风尚”。

在进山入山口张贴醒目防火警示,在重要部位增加巡护力量,对全县重要的25个防火检查卡点,春节期间落实专人检查、登记进山入林人员、车辆,确保将火源和易燃易爆品挡在林区外。加强春节期间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牧区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祭祀用火等行为。


五、抓扑火应急,突出“快”字

根据泸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结合《泸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和“双节”期间防灭火工作实际情况,对各项防灭火工作制度进行再完善,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发生。

要求县专业灭火大队春节期间24小时备战备勤,“双节”期间每天安排无人机在重点区域进行巡护巡查。同时结合实际分出两个班16人到烹坝镇、德威镇靠前驻防。要求春节期间各乡镇组织义务灭火队伍,每天防火重点区域进行巡护巡逻,确保烟点、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实现“双节”期间火情、火灾“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