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细则>的通知》(川水函〔2020〕1361号)文件要求,我县已按照《泸定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报告》和《泸定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完成辖区内61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现将限期退出类罗家坝电站、雨洒河电站、贡都电站、联合二级电站整改结果公示如下,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提出意见。
罗家坝电站、雨洒河电站已被大岗山电站库区淹没;贡都电站已完成取水口封堵、拆除上网设施设备、拆除机电设备,保留的设施设备已落实管护责任主体;联合二级电站已完成取水口封堵、拆除上网设施设备、拆除机电设备、拆除管道、拆除厂房、进行植被恢复,退出方案确定的其它退出措施已落实到位,已按照退出方案完成退出任务。(整改台账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泸定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电话(传真):0836-3122137
附件:泸定县长江经济带限期退出类小水电清理整改台账
泸定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泸定县长江经济带限期退出类小水电清理整改台账 | |||||||||||||||
序号 | 电站名称 | 一站一策退出方案确定整改项(是、否) | 退出情况(是、否) | 备注 | |||||||||||
封堵取水口 | 拆除上网设施设备 | 拆除碍洪建筑物 | 保留设施设备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 生态修复措施 | 防范与化解风险措施 | 是否停止发电 | 封堵取水口 | 拆除上网设施设备 | 拆除碍洪建筑物 | 保留设施设备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 生态修复措施 | 防范与化解风险措施 | |||
1 | 联合二级电站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限期退出 |
2 | 贡都电站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限期退出 |
3 | 雨洒河电站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限期退出 |
4 | 罗家坝电站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限期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