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泸桥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泸定县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现就做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范围
预算执行中期评估项目如下表:
县名 | 部门(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年度 | 金额(万元) | 备注 |
泸定县 | 乡村振兴局 | 水电惠民补助资金 | 2022 | 1,601.83 | 含事前绩效评估 |
泸定县 | 泸桥镇 | 新城失地农民创业补贴 | 2022 | 1,728.10 | 含事前绩效评估 |
泸定县 | 泸桥镇 | 新城临时过渡安置租房补助 | 2022 | 999.26 | 含事前绩效评估 |
泸定县 | 交通运输 | 公交车运营特殊人群优惠补助 | 2022 | 1,584.00 | 含事前绩效评估 |
泸定县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区环境卫生外包服务 | 2022 | 770.00 | 含事前绩效评估 |
泸定县 | 民政局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2022 | 224.61 | 含事前绩效评估 |
泸定县 | 文化旅游局 | 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专项资金 | 2022 | 1100 | 含事前绩效评估 |
合计 | 800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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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组织
(一)单位自评。本次考评首先由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开展自评,并撰写“项目执行中期自评报告”。项目单位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同时按照清单要求准备好现场评价项目资料待查。
(二)县级考评。县财政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预算执行中期评价,以中介机构人员为主,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配合,组成评估工作组,采取现场察看、资料检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查,确定项目建设评分及排序。
三、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步骤
(一)项目单位自评应在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并将书面自评报告送县财政局监督绩效与会计股。
(二)县级考评在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考评工作组对确定的项目实施考评,并撰写项目总体评价报告。
(三)整改落实在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在对预算执行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积极整改,在次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中充分运用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应用
(一)主管部门将项目评估结果作为编报部门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财政部门把评估结果运用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中,不断提高支出项目决策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部门预算和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三)评估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附件:1.主管部门自评提纲
4.泸定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泸定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1日
泸定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1日印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及配套资金筹措能力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实际投资完成和任务量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如未完成目标任务,应分析说明原因。
(二)目标完成质量。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完成质量。如未完成质量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三)目标完成进度。对照预定计划进度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如未完成进度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五、项目效果情况
结合《指标表》中该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所列示的项目效果指标,对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各类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功能实现情况、运行保障效果、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附件2: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自评提纲)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对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涉及预算调整,应说明预算调整程序及相关情况),评价其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项目主要内容,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等。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说明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分析说明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及配套资金筹措能力。如有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等情况应说明原因。
2、资金使用。说明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说明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说明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主要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情况,其中:基建项目还应介绍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说明项目实施进度。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实际投资完成额和任务量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如未完成目标任务,应说明原因。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质量。如未达到质量目标,应说明原因。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如未按期完成,应说明原因。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如项目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行保障效果等。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提出项目改进完善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性建议。
附件3:
现场评价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
一、项目决策资料
(一)项目申报、批复相关资料。
(二)资金分配、划拨资料。包括:各级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资金拨款凭证、银行入账单据等。
二、项目管理资料
(一)工程类。
1.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2.招标、采购相关资料。包括:招投标相关批复、核准资料,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执行过程资料,招投标结果确认资料等。
3.项目进度控制及过程监督资料。
4.基建类项目需提供“四制”执行相关资料(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及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相关资料。
5.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需提供投保及理赔资料。
(二)财务类。
1.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报销制度等)。
2.项目相关会计报表、账薄、记账凭证及税收完税凭证等(财政贴息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到位凭证、利息支付凭证)。
(三)其它组织管理类。
1.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
2.项目变更批复。
3.需公示项目的相关公示资料。
三、目标完成资料
(一)项目结算、验收资料。
(二)资产移交资料及项目资产使用记录。
(三)项目科研成果资料(专利证书、奖获证书)、科研成果转化资料。
(四)产业及环境类项目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明。
四、项目效果资料
各类项目效果实现支撑资料(按各项目评价指标要求具体设置)
注:各项目单位请将上述资料准备好(如本项目不适用可不准备),在评价小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时提供,未注明须复印的资料仅提供查阅,如有必要再复印。
附件4:
泸定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江 亮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国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余迹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连程洲 齐晓欢 刘金龙 张敏 陈思 田蓉 杨志勇 余敏 黄春兰 于民春 袁登勤 张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绩效与会计股,办公室主任由陈余迹同志兼任,于民春、袁登勤两名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泸定县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