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泸定县财政局2022年上半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泸财〔2022〕163号)
2022-08-05 03:22:44
来源:
泸定县财政局
阅读数:
1034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州财政局:

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9 号)文件精神。县财政积极探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全周期跟踪评价,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以绩效为导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部门支出结构,推动财政资金实现更高水平的聚力提效。现将 2022年上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部署,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泸定财政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部门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二)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1.泸定财政在县公安局大楼会议厅组织了绩效评价专项培训会,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专家现场授课的方式,向到会的各部门业务骨干详细讲解了绩效编制目标、编制流程和编制方法;

2.泸定财政开通热线电话,通过专人值守的方式,及时对各部门在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

3.梳理热线电话反馈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再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用公告的形式及时传达给各部门编制人员。

(三)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的审核。将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执行的前置条件,通过对绩效目标、项目指标的审核,将绩效目标、项目指标与预算执行紧密关联。

2022年上半年度,泸定财政共完成了63个部门的整体绩效目标审核,1578个项目的绩效指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指标审核结果反馈给各部门与相关业务股室,作为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

二、有序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2022年上半年度,泸定财政完成了2021年2个部门整体支出、2项基金支出、2项政策支出和8个项目支出情况的重点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

2022年上半年度,在各预算单位全覆盖开展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泸定财政对5个项目支出实施了事前绩效评价,对2个项目预算执行进行了中期评估。

同时,泸定财政开展了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在部门日常监控的基础上,泸定财政实施重点监控,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泸定财政督促相关部门对2021年本级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评价和监控结果作为预算调整的依据并实施,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资金调减。组织专家、第三方、人大代表及预算部门,通过集中审议的方式,对2022年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效益较低和可与其他项目整合的项目进行调整。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进行相应调整。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尚不到位。部分部门对绩效评价不了解,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上,而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

2.指标体系未真正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科学的预算管理工作,对其严谨的科学性和工作方法,还处于初始的认识阶段,对最关键环节的指标体系的理解根本上是机械的套用,工作尚处于填表报送的层面。

(二)下一步的建议。

1.进一步加快绩效管理理念转变。

绩效评价作为财政工作一种新的管理方法,要打破原有“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管理模式,要把绩效评价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同时要注重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将绩效管理的理念贯彻下去。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1)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部门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

(2)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

(3)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五、2022年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推进绩效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重点将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通过内部通报,向同级人大、政府报告,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等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绩效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抓好问题整改。针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限时抓好整改落实。对项目决策中存在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着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并优化顶层设计。对项目资金分配中存在的分配范围界定不清晰、项目间缺乏协调机制等问题,及时规范管理流程、完善协调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使用偏离政策目标、执行进度滞后、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严格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欠佳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州委、州政府已将各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扣分计入各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得分。  

为顺利做好此项工作,2022年下半年度,我县将继续聘请第三方中介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我县相关单位及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1.选择泸定县应急管理局、泸定县民政局、泸定县卫生健康局、泸定县教育体育局开展政策性绩效评价。

2.选择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四川民院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项目资金、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泸定县森林应急灭火队工作经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县委组织部、县林业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开展重点项目和单位绩效评价。

3.对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德威镇人民政府开展部门整体绩效工作。

4.对泸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泸定县城乡住房建设和规划局、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5.对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局开展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6.对县文化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泸桥镇人民政府开展2022年预算中期执行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检查工作。

泸定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