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对以下项目和单位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一、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及重点评价部门
重点评价项目 | 重点评价项目类型 | 重点评价部门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 ||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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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院泸定校区临时用电工程项目资金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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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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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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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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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森林应急灭火队工作经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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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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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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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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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林业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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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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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
各部门是本部门绩效监控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对本部门所有专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管理。在部门自我监控的基础上,县财政对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实施重点监控。
二、评价监控内容
绩效运行监控重点是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的主要内容是:
(一)目标保障情况。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执行情况。
(二)目标实现程度。项目阶段性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预期的效益以及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相关指标是否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的契合、偏离程度。
(三)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重点监控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支付方式、拨付使用、资金安全等情况。
(四)目标运行预测。项目需求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发生了调整,是否需对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调整,项目绩效偏离的主要原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评价监控项目及单位的要求
对纳入重点监控的项目和单位,主要按以下程序开展监控: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资金,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按要求报送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同时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并汇总撰写本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
(二)涉及重点监控的部门对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对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分项目填报《2022年项目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并汇总撰写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
(三)县财政局监督绩效与会计股和业务分管股对部门报送的《2022年项目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进行审核,对绩效运行存在偏差的项目,提出纠偏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四)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财政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整改要求,逐一对照核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附件:1.项目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
2.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分析报告
3.泸定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泸定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