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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对甘孜州财管家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的批复(泸财〔2022〕181号)
2022-08-11 02:43:22
来源:
泸定县财政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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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财管家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代理记账许可申请资料收悉,现将审查结果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核实,你公司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的要求,同意你单位从事代理记帐业务,并颁发代理记帐许可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自批准之日起,准予你们取得该项行政许可。

三、批准你公司在泸定县境内开展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512017000100001572)。

四、请你公司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4月30日之前,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17条的规定,主动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材料。

泸定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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