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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
2023-08-03 10:03:37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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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府办发〔2023〕57号

县级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川办发202314号)和《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甘办发202332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监管事项,逐项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二、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1.结合州《甘孜州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传统产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编制《泸定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下发全县,各相关部门依据《实施清单》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泸定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国家税务局泸定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

2.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信息技术中心,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泸定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国家税务局泸定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10日

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

3.行业主管部门分事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领域、监管流程、监管方法、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统筹监管资源,压实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泸定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局泸定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3月10日前

4.县行业主管部门分事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泸定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局泸定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8月25日前

5.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新兴产业,要结合机构设置和监管力量配置等情况确定监管部门和职责划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迕

认真落实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体系。

6.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支撑模块,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汇总县级需对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综合监管事项数据供给、需求“两张清单”报州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信息技术中心,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泸定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国家税务局泸定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10日前

积极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创新。

7.建立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牧农村科技局、泸定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国家税务局泸定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0日前报县行政审批局

8.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泸定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泸定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