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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2 10:31:56
来源: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数:
1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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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截至目前,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泸定之声、线下公告栏”等多渠道政府信息公开47条,本年处理行政许可4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更加便捷、高效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路径,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及时关注公众依申请公开需求,强调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力求充分理解并全力保障其合法需求,截至目前,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部署、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经办人负责三级工作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局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强化宣传解读,采用多元化的形式图文并茂深刻解读,并持续加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及时发布和完善公开信息,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性与时效性。截至目前,规范性文件发布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对重点项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栏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更新信息,严格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4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局各股室共同参与,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工作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错敏检测等功能校准发布的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我局上传政府公开信息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错误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1.581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较为简略、笼统,缺乏深度和细节,公众难以全面了解情况。二是信息更新及时性不足:部分栏目信息更新存在滞后现象,在政策调整后未能第一时间更新相关内容,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影响了政府信息服务的有效性。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优化:从申请受理到答复的过程中,存在沟通不畅、处理时间较长的问题。个别复杂申请的办理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申请人等待时间过长,满意度不高。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与把关,制定详细的信息发布标准和规范。针对重大建设项目、住房政策等重点领域,建立信息专题,深入挖掘和整理相关信息,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展示,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强化信息更新及时性:建立信息更新预警机制,对各栏目信息设定更新期限,临近期限自动提醒责任人。优化信息收集与整理流程,加强部门间协作,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发布平台。三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要求。建立申请人沟通反馈机制,在申请受理后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了解其需求和意图,在办理过程中定期告知进展情况,提高申请人满意度。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