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安全、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史志编撰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承办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负责民族和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全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二)民族事务股
指导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承担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职责;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民族风俗习惯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全县民族宗教涉外事宜,承办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及有关审核工作;承办全县性少数民族重大庆典活动。按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安排,负责处理创建工作日常事务;负责推动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和实施年度创建工作方案,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各项机制,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制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和模范集体(个人)、示范单位评选标准,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涉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民族地区统计分析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协助实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扶贫、经济技术合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研究提出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配合处理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审查、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等具体事宜;组织开展全县性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承担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涉及民族书刊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审核工作。
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的实施;负责藏文社会用字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双语”教育和科普推广具体事宜。
承担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牵头承担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负责民族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宗教事务股
研究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并提出促进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汉传佛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汉传佛教界人士;指导相应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做好相应宗教界人士及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推进汉传佛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承办民间信仰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
负责天主教、基督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指导相应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做好相应宗教界人士及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推进天主教、基督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负责全县宗教界人员、活动、场所、财务的管理,积极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协调解决涉及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收集、反映宗教界的合理诉求、报告等重大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不断推进宗教界社会化管理。
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违规宗教设施清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和寺庙民主管理组织等工作,协助做好宗教界人士社会保障工作。
(四)民族开发资金管理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涉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民族地区统计分析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有关工作;协助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扶贫、经济技术合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资源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组织实施两项资金管理工作,具体任务包括:负责两项资金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评估、审核、申报、下达及其实施监管;负责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估考核;负责两项资金项目成果宣传;负责两项资金项目工作信息和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负责指导全县两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完成省州县对口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