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牧农村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 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 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 理、维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经济技术 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事 务。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涉及港澳 台地区有关农业事务。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 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 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 和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等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承担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及内部控 制建设的审计评价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所属单 位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内 部审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审计事项。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 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 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 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调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送 备案。负责县级部门涉及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性文件的 审核把关,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动态调整等。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 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 理、审核、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 施行政审批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参于拟定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 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县本级执法 事项。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 化建设。承担乡(镇)农业综合执法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农业综 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农村股。
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 议。贯彻执行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指导农民承包地 “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 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担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设。负责农经统计工作,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 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及政 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用地标准、 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指导开展宅 基地“三权分置”工作。贯彻执行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定、生产 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培训基地 建设。负责高素质农民职称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实用人才、 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开展农业农村创业工 作。贯彻执行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农 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引导家庭农场行业组织建设。指导农业 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 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拟订农村 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 范、经验总结等工作。指导县域内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 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农 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 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信 息化和数字化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提出项目建议和政策措施。负 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村能源建 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 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负责拟订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指导供销系统农村服务网点建设。 组织实施政府供销项目和管理监督。承办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负责发布产品产销对接和促消费有关 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展会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
(三)农业股。
组织实施种植业(粮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 承担指导种植业(粮油)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 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 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 科学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统计、农业植物检 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和防灾减灾工作。参与农业保险 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 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组织 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 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研究农业投 资促进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经贸洽谈。组织实施经济作物 发展政策、规划、计划。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建议,承担农 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 发展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议,负责提 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投资项 目资金绩效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 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 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机库棚、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 件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 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 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 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 解处理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农业行 业安全工作。 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 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 理有关工作。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 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新 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拟订农田建 设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指导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合作项目 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承担推 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执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申报工作。负责指导有关示范创建和 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对农业园区安 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实施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 苗)、食用菌种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 的储备、调拨。指导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 品种保护工作。牵头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 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 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承 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和减贫领域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外向 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四)畜牧兽医股。
负责起草全县畜牧业、渔业、畜禽种业、 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和 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指导全县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草原科学放牧和 打草利用、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方式转型升级、草地 畜牧业发展。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 流通。指导奶业发展,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 全。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 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依规负 责畜禽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内动物疫 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拟订全县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 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 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 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 发和利用。负责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 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 标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 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 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网具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水 生动物防疫检疫、病害防控、渔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渔 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 理。承担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种苗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抗 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良繁体系建设。
(五)乡村振兴股。
统筹研究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 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 策建议。贯彻执行全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地方性法规、政 府规章制度。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协调推动乡村建设行动。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 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 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参与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 作。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 作。指导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推动农村文化发展 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监测帮扶促进股。
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统筹指导全县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设,承担防止返贫 监测大数据平台运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 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技能培训。协调落实 脱贫地区特殊群体帮扶政策。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 关工作。 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 参与协调县级定点帮扶、县内结对帮扶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选 派管理。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 村振兴。
(七)脱贫巩固发展股。
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 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同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 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 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牵头实施过 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拟订落实后 续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 升、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工作,推动安置区可持续发展。统筹推 动国家、省重点帮扶县政策措施优化落实、发展要素整合集聚和 支持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全县革命老区、脱贫乡(镇)帮扶和乡村 发展。
(八)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 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 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推动 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工 作,建立地标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承担农产品品牌 建设工作,拟订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 推广、监管、保护等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 体系建设。编制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 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产品地 环境保护和管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
(九)科技股。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 调实施,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建立科技管 理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 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基础研究规划、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实施科技报告制度。 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承担科技金融、科技体制改革、科 技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科研诚信建设、科技统计、科技安全、 科技保密、决策咨询制度运行。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并 组织实施。推进农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农业和科普领 域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 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和农村科技服 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负 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农业教育。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 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负责科学普及和科普统计工作,指导 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建设、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组织开 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 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 节能减排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 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系科技型企业,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 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服务 工作,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工作。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园区、产业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 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 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联系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 可。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 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 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 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奖 励的推荐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交流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 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 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