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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2022-11-04 02:42:23
来源:
泸定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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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 :根据《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甘委办〔20198)和《关于〈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 的实施意见》(泸机改发20191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泸定县统计局(以下简称县统计局)是泸定县人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条 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全县统计查计划,审批乡() 、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涉外统计调机构和项目, 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检查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料,开展分析研究,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教育、卫生、仓储邮政、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牵头开展全县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普查数外公布。牵头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供统计信息服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共享制度,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