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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2024-09-21 16:03:58
来源:
泸定县信访局
阅读数:
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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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泸定县委办公室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定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委办发[2024]26号)精神为了规范泸定县信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泸定县委 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委发〔202439号)要求,经县委编委2024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泸定县信访局机构设置如下:

一、综合业务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人事、财务、文秘、会务、机要、信息、档案、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和后勤保障日常事务;负责会务组织筹备、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研、信访形势分析以及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12345政务热线中心工作。

二、信访业务办公室

负责办理网上投诉信访事项(不含给省委书记、省长和州委书记、州长的来信、留言),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网上信访统计综合分析;承办国家和省、州信访局交办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管理全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负责办理群众给省委书记、省长和州委书记、州长以及县委书记、县长的来信和中央、省、州转(交)办其他群众来信事项;负责办理“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来信事项;负责办理“州委书记信箱”“州长信箱”来信事项;负责办理“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来信事项;负责办理人民网网民留言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批(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的信息统计上报;负责“领导信箱”运行维护;承办受理群众来访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负责及时、准确地反映群众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县级领导定点接访服务,组织协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接访;负责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事项公开评议评价;负责全国、全省、全州、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敏感时段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进京赴省到州走访问题处置;负责群众来访信息、领导接访信息统计上报;指导督促县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负责县本级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信访重点案件交办、督办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中央、省委巡视组、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事项督办工作;负责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排查梳理、就地稳控;负责“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协调;负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信息统计上报。

三、泸定县群众接访和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登记等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接访日的组织协调,负责县级领导接访、下访、约访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来访信息,及时研究分析;负责网络信息维护;负责对来访人员开展心理疏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办理、督促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交办、转办、考核、通报等;承担县级政务服务热线政策知识库建设、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工作;办理州级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转办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