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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的通知
2024-03-07 11:31:47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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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府办函〔202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转发你们,经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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