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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4-01-26 12:20:41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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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府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治普

负责综合执法、省直部门和相关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县综合执法局。

副县长  倪月刚

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森林草原防灭火、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领导县发改局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协助谢旭同志分管县发改局、“9·5”泸定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

副县长  杨秋洪

负责行政审批、经济信息、商务合作、招商引资、外事港澳等工作;协助抓好“9·5”泸定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助抓好国资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县行政审批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协助谢旭同志分管“9·5”泸定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国资企业

协助联系中国石油泸定分公司、中国电信泸定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定分公司、中国联通泸定分公司、铁塔泸定分公司、中国邮政泸定分公司。

    其余政府领导分工不变。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