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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张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5-09-09 17:14:38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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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府函〔202517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泸定县委《关于提名张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泸委发〔2025〕99号)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莎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

李平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杜国洪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