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切实加强文化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力度,5月25日,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巡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游商何长君与其父何跃富在阳辉桥处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盗版光盘和盗版图书。执法人员与县国安大队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何长君父子做出处罚:一是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予以取缔。二是没收违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大容量40小时纪实录》50张,盗版图书《奇效方》40本。三是没收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便携式移动电视DVD2台,电瓶充电器1个,宣传架一台。同时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