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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10-15 07:24:58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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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泸定县红军路320号

办公时间

夏季:8点30分-12点

15点-18点

冬季:9点-12点

14点30分-17点30分

联系方式

0836-3126436

负责人

倪月刚


一条 根据《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甘委办〔20198)和《关于〈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 的实施意见》(泸机改20191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是泸 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泸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 牌子。

三条 中共泸定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财

经办)设在县发改局,接受中共泸定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 承担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对 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 战略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 作要点等重大经济事项。开展重大财经课题和政策研究。指导、 推动督促县委重大经济决策的组织落实,研究部署重大经济决 策督,总结推广经济工作经验。县发改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 负责承担处理县委财经办相关工作,按受县委财经办的统筹协调。

四条 县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 针政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 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 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 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 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 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负责监测预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研究我县经济 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总量平衡。负责州级以 开发区的协调和管理。

()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 、金融政策,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 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 规划的实施。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提出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 和综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 全县固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 织拟订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 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 境外投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 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编 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要素保等事宜。参与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初 设计的概算审查审批。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产业 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重大产业发展 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问 题,衔接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 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 有关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 、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 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统筹协调 区域合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 带发展、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等国家、省、州重大战略的实施。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 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 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 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 州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 拟订全县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平衡卫生健 康、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民政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 调整收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 全县社事业发展和政策拟订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全县社会 用体系建设。

()推进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 展循环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认真落 实省、州下达的双控目标,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 务。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 环境保规划,协调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 复、环保产业与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 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动员 与装备动员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相关重大问题

()负责公路、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的统筹规划和发展 协调,配合国家、省和州好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 及的重大问题。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 和执行价格、收费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州级年度价格总水平调 标和措施。管理县级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 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 依据价格认定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展价格认证等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法 、规章。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 。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管理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 指令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粮 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物资储 存、流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相关 工作,合国资部门管理直属企业资产。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 和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 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拟订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 提出进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并推 进改,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贯彻国家、省、州 水电划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积极推进 新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能源固 定资投资项目。编制全县农网改造规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 展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 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 方面的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 配合,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州人 口发展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 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 研究提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

究提出人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有关职责分工。

( 1)外商投资管理。县发改局会同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 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县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 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按规定权 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 批,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并购安全审查。县发改局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按照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州发展改革委和商务厅()做好外 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3)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会同有关 推动全县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县发改局负责园区的规划布 局、业规划和各园区的特色与功能定位。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 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按各 职责共同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4)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工 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县发改局承担全县能源发展行业规 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和电网建设中长期规划,按规定 限审批、核准和转报能源及电网建设项目,负责能源发展总量 衡。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 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 县发改局确定物资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改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 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 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五条 县发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机要保密、党务政务公 、会务、文电、机关后勤保障、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等工作;牵头办理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牵头本单位本行业各类改革工作。

承担县发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本单位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培训 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承担县对口支援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我县广东省对 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我县省内对口帮扶规划和年度计 。跟踪落实对口援建项目申报、审核、实施进度等事项。负责 支援协作推进相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对口支援工 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民经济综合

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重大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全县生 布局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 目标政策。编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研判预测全 县经运行形势。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发展重 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提出州级以 发区新设、扩区、调位意见,协调和管理开发区建设。申报 算内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提出推进城镇化发 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申报新型城镇化建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 项目。负责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转报。承办泸定县国民经 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分析研判全县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 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 申报国家、省、州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联系指导县级 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指导企业债券转报发行和产业投资基 设立登记。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 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 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境外投资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 款项实施。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总 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提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农 业农改革等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各类 涉农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及乡村振兴布局建议 并协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 调重生态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农牧 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建设项目

()投资和重点项目管理

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 总规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 产投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定加强 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 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提出县本级预算内基本 建设资的安排建议。编制政法、政权、城建基础设施发展建设 规划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 划,制城镇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 政机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贯彻执行国 家、、州支持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拟订藏区专 项资金项目规划,提出使用藏区专项资金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综合衡藏区专项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汇总申报藏区专项中央 算内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指导监督项目计划实施。

担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 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 指导级各部门、各乡()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协 点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相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 施,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实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 题。

()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

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草拟

,贯彻执行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 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委深改办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 组办室日常工作,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 项改。负责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配套规定和实施 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 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投标活动。参与招投标平台的管理。负 责承办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拟订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查( )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 运行。

贯彻执国家、省、州产业政策。综合分析工业、文化、旅 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工业、文化、旅游、服务业发展 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拟订重大产业发展 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工业、文化、旅游、 服务、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项目。 承办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特种行业有关工作。承办清洁汽车 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 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 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 承担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省重大战略实施 的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 平衡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教育体育、 民政、文物、新闻出版、 社会团体、妇女儿等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实施情况。 制定社会发展相关法规,推进相关体制改革,提出社会发展 大项目布局和藏区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建议,拟订和协调

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 转报,安排省、州、县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组织实施

()能源管理和铁路建设

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 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 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 审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 、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 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 工作领导小组节能相关工作

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 州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 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提 出促进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政策意见,会同水利主管 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生产安全、节能减排 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新能源和可再生 能源目,参与协调解决重大能源建设项目的建设环境和建设条 指导协调农村能源相关工作。

承担全县电力发展情况监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 发展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电力改革政策和方案,协调推 进电体制改革。提出电力发展布局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 备案、转报电力项目。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参与节能发 度、直购电试点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 造升级工作

与州铁建办、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部门的 作衔接。负责配合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工作涉及的重大问 参与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承担铁路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协 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争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铁路项 目的顺利实施。

()价格综合管理

拟订全县价格调整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年度价 格总平调控目标。按省政府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 本监目录,组织价格听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 资金并做好管理和使用。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成本工作相关 策。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 ,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 负责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工业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并 公布重要工业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

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 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依法拟订资源价格、 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承担有关价格审核 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价格 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我县价格监测 网络自身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 用事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法规和政 策。据《四川省定价目录》授权或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制定公 益服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 服务格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组织实施收费年度审验,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 有关收费争议。

()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管理股

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 食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粮食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 工作提出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 收储、动、轮换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并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建立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 作;责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国资部门监管粮食企业的有资产。

承担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 灾物资储备年度计划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 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 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 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推 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储备基础设 施、食流通设施及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 食质监测体系建设、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 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制定并监督 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推进仓储基 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储备科技创新、技术 改造、新技术推广及全县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关党委及机关党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 织工作条例》《四川省〈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 例〉实施细则》(川委发〔20126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6 49 )和《关于<泸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泸机改发20191 )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达到设置条件的,由县委编 按规定程序研究设置并明确领导职数。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办负 部门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

第六条 县发改局行政编制 13 名。其中:局长(兼任县粮 物资储备局局长)1 名,副局长 2 名;股长 7 (含室主任 1 )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 2 名。

第七 县发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

规定。

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

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 序办理

九条 本规定自2019 7 3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