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2022-10-15 07:23:57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721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办公地址

泸定县田坝政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3127868

负责人

张庆玲

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要保密、安全生产责任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会务、文电、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办理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本单位本行业各类改革工作。      

(二)经济和信息化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课题研究;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牵头工业和信息化改革工作;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

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措施建议;负责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及考核工作;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工作;负责企业升规培育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转报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州有关专项计划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申报国家、省、州重大技术创新专项;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节能日常监察和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州工业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牵头组织协调工业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民族工艺美术、食品工业行业管理,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业企业融资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业化、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推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两化融合发展的规划、政策;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

负责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园区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数据收集、管理、安全、开放、交易、应用等标准和规范拟订;推动数据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负责矿产、建材工业、机械等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中藏药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藏药产业实行行业指导;管理中藏药产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协助开展中藏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负责跟踪和协调争取国家、省、州的各项具体支持政策;负责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督办督查;推进中藏药业产业园区建设;协助做好中藏药产业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拟订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留存电量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盐业行业信息数据库,分析、监测、发布行业运行发展态势。

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

(三)商务合作股

牵头负责商务合作领域依法治理、法制宣传、规划、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商务合作志、商务合作年鉴、商务合作大事记有关的音像、图片等资料。负责重大商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担商务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负责利用外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外贸经营权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的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场运行、消费促进方针政策,牵头建设完善涉及国内贸易市场调控体系,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稳定市场,扩大消费。贯彻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的政策措施,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建立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承担“菜篮子”商品供应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茧丝绸行业发展。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职责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农村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服务业专项规划,督促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负责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指导协调与服务业有关政策的执行,负责部门协调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产品上行供应链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协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开拓特色产品国内外市场。牵头承办全县城镇化建设涉及商务领域的具体工作。

   负责建立完善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统计体系,牵头分析、汇总全县商务合作经济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拟定加快全县进出口贸易战略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研究促进全县进出口贸易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意见。研究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县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协调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发展同国(境)外经贸团体的友好合作关系。联系、协调国(境)外商(协)会在县活动。负责全县出国经贸展览会的有关审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国外来县展览会、博览会的审核和组织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管理方针政策,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贯彻执行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组织拟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承担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促销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承担药品流通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承担药品流通相关工作,开展民爆物品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对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直销、旧货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回收、边销茶、拍卖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流通领域行业安全生产。

承担协调推动全县物流业发展职责,组织实施物流产业发展战略,拟订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全县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维护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拟订物流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物流园区(中心)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指导推进全县物流产业建设,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开通。组织实施促进城市共同配送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物流业市场培育,指导、促进重点物流企业发展。指导推进物流行业协会筹建和管理服务。负责全县物流业统计信息工作,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投资促进办公室

负责建立完善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组织体系,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协)会的联系与交流。负责拟订全县投资促进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布局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利用外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参加各类与投资促进有关的投资推介会、洽谈会、展览会等重大活动。指导、监督投资(商)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合同章程情况,负责投资(商)企业的协调服务和企业信息库建立工作。

负责建设全县投资促进项目库,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开展策划、论证、包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大项目招商方案。指导全县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落地的有关问题。负责引资项目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和发布,跟踪促进重点引资项目,分析、汇总项目动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通报和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考核办法,对全县重点签约招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督查督办。负责研究提出改善全县投资环境的建设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承担产业园区运行监测、分析和考核,负责产业园区工业项目的准入初审工作。

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和督促指导。审核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外事、港澳工作的文件,审核在县内举行的国际性会议,统筹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及其重大活动。负责县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统筹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县民间外交外事工作和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接待来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办理相关礼宾事宜,统筹协调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参与处理我县公民在国(境)外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指导全县外事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负责涉港涉澳事务工作。负责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统筹协调与港澳各界交往事宜。负责全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和相关联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县请报批及接待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港澳工作。贯彻落实对港澳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港、澳经济、金融、科技、艺术、文化、旅游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社会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港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与国(境)外、其他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五)外事和港澳事务股

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和督促指导。审核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外事、港澳工作的文件,审核在县内举行的国际性会议,统筹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及其重大活动。负责县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统筹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县民间外交外事工作和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接待来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办理相关礼宾事宜,统筹协调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参与处理我县公民在国(境)外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指导全县外事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负责涉港涉澳事务工作。负责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统筹协调与港澳各界交往事宜。负责全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和相关联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县请报批及接待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港澳工作。贯彻落实对港澳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港、澳经济、金融、科技、艺术、文化、旅游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社会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港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与国(境)外、其他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人员编制: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县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副局长2名,经济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含县委外办秘书股股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