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2019年,我局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以局长康霞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局根据《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时公布了机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设置。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落实专人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根据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本年度,我局以泸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为载体,及时更新我局政务信息,全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37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建立一把手考核制度,由局长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泸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内容保障任务分配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五)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在泸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布并更新各类信息共计374条。其中我局主要通过泸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主动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确保群众对我局重点工作布置的知晓了解,并主动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提供我局本部门文件信息,自觉接受查阅和监督。
1.基础信息公开。一是机构改革后,根据《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时公布了机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设置等基础信息。二是严格按照文件的公开属性,对应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更新发布,本年度共公开本级文件249条。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消费领域及时更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泸定县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投诉举报记录、12315数据统计分析等内容共计40条。二是针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泸定县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等84条信息。三是财政预决算,公开了泸定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泸定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201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共4条信息。
3.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为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对市场监管信息进行公开。一是在质量安全监督方面,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并及时公开了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红盾春雷工作总结、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共计9条信息,确保公众关心的质量安全问题公开透明。二是在依法行政方面,公开了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信息共785条;行政执法结果一览表1条;行政处罚决定书27条;以案释法信息3条;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对企业的相关行政处罚公告、经营异常名录公告等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我局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更新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共计6条。
4.企业开办。结合登记改革新要求,探索建立登记事项和登记程序操作规范细则,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公开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019年公开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登记一次性告知材料、变更、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材料等9条信息。
5.政策解读公开。2019年,我局未出台有重要政策的文件,无相关政策解读。
6.动态要闻公开。为了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我局积极撰写新闻稿件,2019年度在泸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共发表了工作简报125条。
7.通知公告。我局主要在该栏位更新已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及其他通知公告,全年共计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74 | 增111 | 78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 | 减5 | 27 |
行政强制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条理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三是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更制度化、更条理化和更规范化,我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细致;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公开市场监管领域信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定县泸桥镇开湘路111号,邮编:626100,联系电话:0836-3122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