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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2-12-16 02:48:05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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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努力创优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力助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多措并举抓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流程,运用“一窗通”以及“营商通”平台,深入推进政银合作,让材料多跑腿,实现办事群众“零见面、零跑腿、零成本”,快速申办营业执照;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天办结,压缩至1天办结,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加大简化许可审批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改革工作在实际推行中,有条不紊,有序落实,不走偏、不走样,许可审批安全,风险可控。截至2020年10月,全县新设市场主体585户,其中新设内资企业8户,注册资金23010万元;新设私营企业93户,注册资金40837万元;新设农专社3户,出资额1650万元;新设个体工商户481户,注册资金8457.2万元。自2014年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连续六年实现正增长。全县现有企业982户,同比增长36.57%,农民专业合作社355户,同比增长0.85%,个体工商户6362户,同比增长10.01%。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民营经济发展局职能作用。按照注重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围绕稳住和支持市场主体,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在落实好已部署的财政、社保、金融等规模性纾困政策的同时,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破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堵点”“痛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实地走访了解倾听民营企业的呼声。以座谈会形式收集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深入调研,加强沟通,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共收到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诉求 16 件,会议当场解决 1 件,由县政府办交办相关部门办理 15 件,截止目前,已解决 5 件,已提出解决方案正在办理中 4 件,难度较大正在协调解决中 6 件。多次组成专家组主动上门开展企业申报证前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并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宣传150余次,发放《汇编》政策200本。开展“政企对接”、“政银对接”、“送政策到民企”、“政策宣讲”服务。

(三)服务企业,助企高效融资。鼓励企业采取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等多种融资等方式解决当前困难。今年注销动产抵押1件,新登记3件,融资4149万元,积极服务于企业“战疫”复工。

(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目前有9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在获得荣誉、贷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国有土地拍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受到限制或禁入,初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

(五)实施质量、商标、标准提升战略,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有序推进泸定苹果地理证明商标注册(目前国家总局正在审查中)。

二、落实责任强监管,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作用。完善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结合我县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指导各乡镇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压实乡镇属地管理监管责任。二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突击行动。三是主动靠前,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开学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下达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52份;对学校食堂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其中A级7家,B级29家;开展学校食堂风险评级,34所学校食堂均为D级(按要求列为高风险,加大监管频次)。四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商场、超市68 家次、母婴店 65家次、零售药店 75 家次,农贸市场10家次,工地食堂5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5份。五是强化培训教育,增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六是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抽查入网经营户50余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户证照信息公示模糊、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七是创新监管,提升餐饮管理水平。推出“泸定阳光餐饮APP”、餐餐安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手机APP,完善证照、人员健康等信息,采取“线上线下”双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靶向监管,推进传统的“运动式、跑跑式”检查向现代化智慧监管转变。截止目前,已入驻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164家,试运行期间经营户通过平台上传自查信息3047次,直播查看15123人次。其中首批纳入“阳光食安”试点的大中型宾馆和仿古街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单位32家、36所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均完成后厨高清摄像头安装,基本同步实现后厨可视化实时监管,公众也可通过手机APP端进行查看和评价。从而实现“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经营者主体自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八是加强食品监测。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共计抽检食品、散装白酒及食用产品166批次。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新冠疫情防疫物资管控检查,确保防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二是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100余家次,医疗机构、诊所60余家次,美容美发机构70余家次。三是强化药械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单位共785家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四是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对全县涉药单位针对性开展抽检工作,共抽取30家涉药单位,30批次药品,抽检合格率100%。五是加强ADR、MDR监测,深入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涉药单位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知识、法规的宣传讲解,督促建立药械不良反应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15例。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以物业管理公司、酒店、医院等为重点,指导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目前,指导19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指导使用单位依法修订公司规章制度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日常检查清单责任。共组织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排险除患”、“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 重点工作推进会议3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二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新冠疫情管控和复工复产要求,以辖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电站企业、宾馆酒店、商住小区、充装站等为重点单位,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为重点设备,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大检查大排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清单自查自纠,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三是结合汛期气侯特点,向使用单位宣传汛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知应会,要求使用单位切实加强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9家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1份。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制作流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积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知识。期间共组织群众召开电梯专题座谈会议2次,制作流动宣传展板2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五是组织开展液化气充装站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1次,切实提高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做好辖区内工业产品、重点消费品以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杜绝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截止目前,共开展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州级11批次(其中建筑用砖8批次,水泥3批次),省级2批次(水泥),合格率为100%;开展流通领域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检57批次,目前已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部分样品正在检验中。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13批次。二是加强成品油监督检查。对辖区8个加油站开展检查,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对其进销台账、应急方案、成品油质检报告等记录进行仔细查阅,确保成品油质量安全。

三、严格执法维权益,维护有序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年报工作推进力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年报公示,本年度企业年报率99.14 %、农专年报率98.38%、个体年报率45.45%(因疫情原因,个体年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抽查事项清单,纳入25大类69个抽查检查事项。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在此基础上全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到5%。同时,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制定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完成市场主体抽查60户,抽查企业30家,农业专业合作社24家。   

(二)加强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一是强化价格监管。先后开展医疗服务机性收费、教育收费督查,以及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检查,在辖区内大型超市、景区周边商户中积极推行统一价格公示牌,要求商家明码标价亮证经营。二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按照县扫黑办工作安排,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扎实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全面摸排、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目前,全局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督促农资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农资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严查化肥产品标识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农资虚假宣传行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签订《农资产品质量责任书》20份,现场下架销毁超过保质期的种子82袋,货值820元。四是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市场整治,及时处理上级监测派发口罩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对利用“新冠”疫情为噱头的商业广告进行清理;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巡查监测;行政约谈广告经营户2户,没收虚假宣传海报7幅,责令拆除厨窗广告5幅。五是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宣传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水产品销售单位和相关餐饮单位开展宣传排查,要求各相关单位禁止制售长江流域渔获物,禁止张贴违规宣传标语。六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物流寄递企业、印刷复制企业、打字复印店、文具店、书店、手机卖场、维修下载网点等31家场所开展违禁出版物、有害信息大排查。

(三)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及时受理,高效维权,截止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处理消费投诉58起,调解成功58件,和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25元,接受消费咨询200余人次。

四、提升服务强保障,倾力促进县域经济高效发展。

(一)夯实质量保障基础。一是开展计量检查,严厉打击短斤少两、计量作弊等行为。共检查加油站、农贸市场、餐饮和超市的计量器具86台。二是开展认证认可专项检查,分别开展了开展防疫产品领域认证活动、有机产品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检查防疫产品生产企业1家,有机产品认证企业3家,检验检测机构2家。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采取统一集中培训、宣传服务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企业年报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等活动期间,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市场监管相关知识。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000余份。

泸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