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泸定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人员由局各股室、站、队干部职工组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以及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工作信息。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省级集约化信息平台,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规范化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各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生态环境等。二是向州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政务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围绕群众心系的大气、饮用水、土壤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3、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无相关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尚不全面,与公众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