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20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劳务品牌建设意义和方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提出劳务品牌建设要求和目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培育“圣洁甘孜”特色劳务品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作出劳务品牌建设安排和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劳务品牌建设工作要求,加快培育、壮大、提升具有县域特色的劳务品牌,稳就业保就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台《泸定县建设培育“红城工匠”特色劳务品牌二十二条措施》。
二、重要意义
《泸定县建设培育“红城工匠”特色劳务品牌二十二条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发掘创建和做优做强劳务品牌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结合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打造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立得住,具有鲜明地域标记、过硬技能特征和良好用户口碑的“红城工匠”特色劳务品牌,坚持目标导向,立足“一乡一品”,积极争创“圣洁甘孜”“川字号”“国字号”劳务品牌,依托品牌效益,更好带动就业促进就业,促农增收助发展。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