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9.5”地震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9日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重要意义
为提高捐赠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利于捐赠人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促进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高效、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泸定县“9.5”地震捐赠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四)《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重大自然灾害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
(五)《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加强“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甘财预〔2022〕57号);
(六)《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重大自然灾害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甘财预〔2022〕5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分别是总则,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条 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明确了捐赠资金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 明确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县总工会等社团组织接收或募集的捐赠资金登记、统计、报送管理要求。
第四条 明确了接收捐赠资金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使用和核销“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第五条 明确了接收捐赠资金的部门应根据相关情况适当公布接收捐赠资金的有关情况。
第六条 明确了捐赠资金“统筹安排、尊重意愿、专账管理、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的使用原则。
第七条 明确了捐赠资金使用范围。
第八条 明确了捐赠资金用款程序。
第九条 明确了捐赠资金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 明确了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限。
第十六条 明确了办法未明确事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制定。
第十七条 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时间。
泸定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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