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实施乡村医生退出一次性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障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2月5日印发后实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4〕22号)精神,通过开展乡村医生退出一次性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障工作,切实达到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和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正文和附件,其中正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退出机制及实施对象。1.明确了乡村医生退出形式为到龄退出、考核退出和自愿退出三种形式。2.明确了乡村医生满足退出一次性生活补助的首要条件和时间节点。3.明确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对象。
第三部分: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1.明确了资金保障。2.明确了一次性退出生活补助的标准和服务年限的计算方式。3.明确了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范围、补贴标准和计算方式。
第四部分: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材料和审核流程。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